审计前提条件
图 审计前提条件 (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就审计准则而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了用以审计财务报表(包括公允反映,如相关)的标准。
如果不存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管理层就不具有编制财务报表的恰当基础,注册会计师也不具有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适当标准。
【重点掌握】在确定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相关因素:
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例如,被审计单位是商业企业、公共部门实体还是非营利组织);
财务报表的目的(例如,编制财务报表是用于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还是用于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
财务报表的性质(例如,财务报表是整套财务报表还是单一财务报表);
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教师提示】上述内容,请与“风险评估”内容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的规范相互结合。
(二)就管理层责任达成一致意见
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承担下列责任:
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
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三)确认的形式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管理层就其已履行的某些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针对管理层责任的书面声明、其他审计准则要求的书面声明,以及在必要时需要获取用于支持其他审计证据(用以支持财务报表或者一项或多项具体认定)的书面声明。
【重点解读】如果管理层不认可其责任,或不同意提供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将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
注册会计师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是不恰当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向管理层解释这种情况的重要性及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审计的前提条件”VS.“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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