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benben842 发表于 2024-9-23 10:25:01

唸佛(二)

《金剛經》有一段文字:「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味而味之,頗有心轉。
聖賢之法,自體自悟,才能有恆,才是般若透,若一味求那「有為法」,反失了自學機會,這不是很可惜嗎?
大家都暢學有為法,誰來做無為想呢?
而且,更值得思考的是:「而有差別!」若法都學得一樣,沒有自體悟,那何來分享參照呢?此寄有知,無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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